萬歷三十二年至三十五年,泉州三年之內(nèi)遭遇兩次強大地震,城內(nèi)外損失慘重,這時急需穩(wěn)定民心,扶頹修傾——姜知府率民眾災后重建載入史冊
核心提示
臺海網(wǎng)1月8日訊 據(jù)泉州網(wǎng)報道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秋,泉州強地震,百姓流離失所,府文廟(府學宮)、洛陽橋、清凈寺、東岳行宮等處的建筑物紛紛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災難時刻,泉州知府姜志禮挺身而出,率眾修繕。事畢,鄉(xiāng)紳撰文稱頌,百姓祀之于生祠。今天就讓我們一道步入這段歷史,去回顧當年姜知府的一番作為。

《芳流萬古》石匾為姜知府親題

姜志禮石雕像原供奉于姜同節(jié)祠內(nèi)
平反冤假案受提拔
元末,開派于江蘇溧陽的江南姜氏裔孫姜千十一徙居江蘇丹陽,其五世孫姜正(姜安十)落戶于丹陽蔣墅滕村(古屬延陵),成為滕村姜氏始遷之祖。明中葉,滕村姜氏已成丹陽望族。明代嘉靖至萬歷年間,滕村姜氏第七世孫姜寶高中進士,后官至禮部尚書;其子姜士昌亦登進士第,官至江西參政。姜寶、姜士昌二人譜寫了“父子進士”“尚書門第”等滕村佳話,也令滕村姜氏榮極一時。明代內(nèi)閣首輔徐階曾親撰《滕村姜氏祠堂記》。
在姜寶、姜士昌之后,滕村姜氏又出了一位名士,此人即姜志禮。姜志禮,字立之,號同節(jié),為滕村姜氏第九世裔孫。他天性“淳樸剛直”,自幼受優(yōu)良家風的熏陶,刻苦攻讀,奮發(fā)有為。明萬歷十七年(1589年),姜志禮赴京參加會試蟾宮折桂,授建昌推官,后補衢州知府,升大理院評事。當時,京師關(guān)押著很多未結(jié)案的囚犯。不少囚犯因饑寒、疾病或受刑而死于牢中,姜志禮見狀于心不忍,上疏言曰:“犴狴之間,一日斃十五人。積日而計,亦何紀極!又況海內(nèi)小民,罹災寢而轉(zhuǎn)死溝壑,及為礦稅所羅織,貂珰所攫噬,含冤畢命者,又復何限!”請求對囚犯進行復查,審理并平反了一些冤假之案,由此獲得上司的青睞。不久,志禮即被擢為刑部員外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