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票協(xié)會”2日下午公布“負數票制度公民投票案”主文,為“您同意修法使選民可以投反對票(負數票)嗎?一人還是只有一票,選民可以用其唯一選票表達反對某候選人應該是基本人權,贊成票扣除反對票后,凈贊成票較高者當選”。
所謂“負數票”,即反對票,讓選民可以投下反對票,用“負數票籌備處主委”張?zhí)禚{的話說,讓選民表達“討厭某個候選人”的意見,“負數票”可呈現出過去許多聽不見、看不到的選民聲音。前“行政院長”陳沖日前也曾投書《聯(lián)合報》,肯定“負數票制度”,并認為能投下反對票才是“快樂的民主”。
正負加減體現真民意?
施明德認為推動“負數票制度”,有幾個原因——
一、可以杜絕買票,本來預計若1萬票會當選,但若有5000票“負數票”,就會相抵,無法估算。二、淘汰偏激及表演者,對于不提政策的人,人民要有負票可以對抗。三、正負加減才能體現真正民意,投支持票只是部分意見行使,未完整呈現民意。四、可以活化罷免權,讓“割闌尾”成為可能。五、增加中間選民出來投票的意愿,許多中間選民不想投票,干脆不出來投,但“負數票”,可讓中間選民投最爛那一個候選人。六、避免政治被幫派和政黨綁票,“負數票”可以讓年輕人出頭,對于民主化有幫助。
反而會選出最糟糕的人?
對于施明德的“負數票制度”,主管“選罷法”的“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負數票”讓人民選擇更多元,“內政部”朝正面看法,但如何落實則待討論?!爸羞x會副主委”陳文生表示,“中選會”沒有特定立場,但選舉方式應以明了、清楚為原則。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zhí)行長賴士葆說,可以討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尊重,但“修法”須先取得“朝野”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