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0月13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抓住一些人的迷信心理,男子在網(wǎng)上打廣告稱能算命、會法事,有人信了,目前已查明的受害者一共被騙了94萬余元。該男子好顯擺,還買了一輛寶馬車。但這種來路不正的風光注定不會長久。昨日,思明區(qū)法院發(fā)布了這起詐騙典型案例,自稱“出馬仙”的賴某某被判刑11年6個月。目前判決已生效。法官提醒市民,要破除迷信,提高辨別能力。
騙術
先交200元,化解“劫數(shù)”需交6.8萬元
去年10月20日,家住思明區(qū)的羅女士通過微博搜索,添加了一個名為“出馬仙”的微信好友。這個所謂的“出馬仙”正是賴某某扮演的。他自稱是峨眉山一座寺廟的弟子,能準確算出運數(shù),并消災改運。羅女士交了200元預約費,對方“算出”她家人將有劫數(shù)。羅女士慌了,問怎樣才能化解。賴某某說,要化解劫數(shù)就要做法事,費用6.8萬元。當天和第二天,羅女士分兩次將錢轉(zhuǎn)給了賴某某。后來,羅女士對此產(chǎn)生了懷疑,決定不做法事了,要求退款,但賴某某不予理會。于是,羅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求助。
像羅女士一樣上當受騙的受害人不少,據(jù)賴某某自己交代有50多人,來自全國多個地區(qū)。自2018年起,賴某某便在微博、百度上發(fā)廣告,稱“出馬仙”算命非常準,并留下聯(lián)系方式。如果有人上鉤,他還會跟對方見面,聲稱在背上畫狐仙就能化解劫數(shù)。在查明的受害人中,最多的被騙了42萬余元。
判決
獲刑11年6個月,退賠受害人損失
思明區(qū)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賴某某以此手法,騙人錢財共計940058元。被公安機關抓獲后的第二天,賴某某向羅女士退還了60200元。
33歲的賴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戶籍四川。他交代,騙來的錢主要用來償還信用卡的債務和個人消費,還買了一輛寶馬5系轎車。家人和朋友對他突然這么有錢感到很詫異。在法庭上,賴某某辯解,他只是用自己的賬號在網(wǎng)上幫人發(fā)廣告,并沒有直接參與詐騙,對他人的詐騙活動不知情。
主審法官認為,賴某某的辯解沒有證據(jù)支持,事后,他將錢款提現(xiàn)至自己的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用于消費還債,可見這些賬號都在其控制之下,因此不能夠認定其具有認罪、悔罪的表現(xiàn)。
法院審理認為,賴某某利用電信網(wǎng)絡技術手段詐騙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構(gòu)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還須向各受害人退賠經(jīng)濟損失。
解釋
出馬仙的來歷
出馬在北方稱作搬桿子、頂香火頭,在南方稱作出殼、落座、放桌等,地域不同,叫法也不同,但最終都有一個目的,由一個弟子(也稱弟馬)帶領一個仙家的堂口,托口為人查事看病。古時人們信奉“修煉有成”的狐貍、蛇、黃鼠狼等,所以有了巫師這個行業(yè),有些地方叫出馬仙。
(文/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思法 漫畫/劉哲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