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公開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并將于3月1日起施行,要求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不得拋扔快件、踩踏快件,違者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泉州市民、快遞公司及快遞員對此是怎么看的呢?記者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走訪。
市民
表示支持 但認為需要加強監(jiān)管
“我非常支持快遞新規(guī)的實施,快遞放在代收點或者快遞柜,雖然可以更好地保護用戶隱私,但首先要征得用戶同意。”居住在豐澤區(qū)前坂新村的市民曾女士正在快遞柜前取快遞,她表示,有一些東西放在快遞柜幾天都沒事,但是一些生鮮類產品保質期很短,有時候我出差沒法接快遞電話或者沒注意到短信,想起來時可能放在快遞柜里都變質了,而送上門的話,家里有人立馬就能放到冰箱或者直接下鍋,最大程度地保證生鮮的“鮮”度。
記者來到鯉城區(qū)某快遞代收點附近,從代收點走出的李先生給記者展示了他剛拿到手的包裹,紙質的快遞盒被壓得變形。他無奈地表示:“這不是我第一次收到破損的包裹了,在快遞運輸和配送過程中,快遞公司和小哥只是其中一環(huán),我就曾經親眼看到過代收點隨意拋扔包裹。出臺快遞新規(guī)對消費者而言當然是好事,在維權時也能找到明確依據,但我并不覺得這能徹底解決現(xiàn)存的快遞行業(yè)亂象,還是需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加強檢查、嚴格執(zhí)法。”
市民陳女士也表達了她的觀點:“我覺得這個新規(guī)蠻好的,強調了用戶同意在快遞服務中的重要性,對快遞企業(yè)而言需要加強管理,規(guī)范快遞小哥派件過程,同時也能提高快遞小哥的服務意識。”同時她還提出了建議,各大快遞平臺應該拓展投訴渠道,同時電商平臺也需要加強與快遞公司的合作,當遇到網購包裹運輸、中轉、配送問題時能直接在電商平臺上進行投訴反饋。
快遞企業(yè)及小哥
將執(zhí)行好規(guī)定 提升客戶滿意度
“我們一直是上門派件的,快遞新規(guī)出臺后我們也將繼續(xù)執(zhí)行好相關規(guī)定。在每次派送前都會打電話給客戶,問他有沒有在家,如果客戶不能當面簽收,會按照其意愿將快遞放至智能快件箱或者服務站。”來自泉州順豐的郭小姐為記者介紹道,同時,她還提醒市民朋友,順豐有“不上門必賠付”的服務承諾,服務范圍已經擴展到全國600城,泉州也是其中之一,如果順豐快遞員沒有經得收件人同意,未按照標準上門派件,收件人可以通過順豐官方渠道反饋,經順豐客服核查無誤后收件人將獲得相應補償。
在鯉城區(qū)新門街附近,一位中通快遞小哥剛送完一棟老舊居民樓的快遞,額頭上冒出了不少汗。他說:“這附近有一些老舊小區(qū),沒有電梯,送包裹需要爬好幾層的樓梯,比較辛苦??爝f新規(guī)施行后,對我們而言,可能在單件派送上會更花時間,但居民的滿意度提升,也是對我們工作的肯定,我覺得累一點是值得的。”
而另一位極兔速遞的小哥則表示:“規(guī)定出臺后,快遞員能對照規(guī)定約束自己的行為。挺好的,這樣既能保證消費者權益,也能提高整個行業(yè)的服務水平,而我自己也會更嚴格要求自己,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的寄件、收件體驗。”(融媒體記者 邱豐)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