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今年6月份以來,全市8名駕駛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禁駕。其中,有5名駕駛人因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身禁駕;另有3名駕駛人因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且在發(fā)生事故后駕車逃逸構成犯罪被終身禁駕。
2022年5月1日9時8分許,李某醉酒駕駛輕型欄板貨車沿國道228線由東往西在最右側車道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國道228線晉江市東石鎮(zhèn)光渺村路段時,輕型欄板貨車右前部碰撞前方同向同車道由張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尾部,造成張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李某駕車逃逸。當日11時許,李某到晉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東石中隊投案接受調查處理。
晉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認定李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近日,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記者 傅恒 通訊員 趙美緣)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