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25日訊 據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報道 從2021年起,按照第一年3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進度要求,到2023年底,漳州市達到三星級及以上標準的農村幸福院不少于800所,漳州市打造不少于50所五星級農村幸福院。這是導報記者近日從漳州市民政局下發(fā)的《農村幸福院質量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中獲悉的。
《方案》提到,各地對照五星級標準,著力打造一批服務特色鮮明、亮點突出的“農村幸福院”示范品牌。
《方案》要求各地有針對性地對部分農村幸福院實施改造提升,配齊設施設備,配強管理人員隊伍,提供助餐配餐、助潔助浴服務和教育娛樂功能。允許將利用率低的床位等設施資產,置換成老年人躺椅等利用率高的設施設備。
《方案》還指出,對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改造提升的,分類作出處理。對地理位置偏遠的,要考慮場所置換與村衛(wèi)生室等設施毗鄰設置,實行一體建設,滿足醫(yī)養(yǎng)結合服務需求;對應建未建、改變用途、已經拆除的農村幸福院,做好補助資金審計和資產清算工作,并向縣級民政部門提交正式書面報告,確保“拆一補一”。
此外,為完善農村幸福院的登記管理,符合條件的農村幸福院依法登記為社會服務機構;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備案監(jiān)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