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功利性”實踐有其存在理由
昨天下午,導報記者就此現(xiàn)象采訪了廈大嘉庚學院學工部老師林育隆,他表示,學校對學生暑期實踐活動的管理和負責主要是在“大方向”上,即前期的安全教育、主題設定、組織報名、審核、宣講評比及后期的總結匯報和表彰。
對于在總結匯報部分,很多學校都會將學生活動是否得到媒體報道作為考核的標準之一的做法,林育隆認為這可以理解,而且也有它存在的理由。
首先,從學校方面看,每所學校都希望能得到正面宣傳,擴大影響力,在社會各界面前樹立良好的學校形象,所以就報道所產(chǎn)生的社會效應而言,學校希望學生實踐活動得到宣傳有其存在的道理。
其次,從實踐本身看,因為好的活動,例如到貧困地區(qū)支教,本身就需要媒體的宣傳,通過宣傳,不但可以把貧困地區(qū)的情況呈現(xiàn)在更多人眼前,還能擴大學生實踐活動的積極影響,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支教行列。
最后,從學生方面看,學生會主動找到媒體,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學校政策的影響,能加分或者對他們自身有益的事情他們沒理由不去做。而就有些學生為了得到實習證明而應付了事的做法和現(xiàn)象的確也不能排除,因為每個人對實習等活動的理解不同。
觀點 實踐要從鍛煉自身能力出發(fā)
林育隆表示,目前,帶有“功利性”和“惰性”的社會實踐確實普遍存在,但既有學生純粹出于想讓社會各界看到自己的社會活動而找到媒體的,也有很多學生參加暑期實習真的是為了提高自己。而學生社會實踐的“功利”與“不功利”和“應不應付了事”,主要取決于他們對社會實踐活動本身的目的和意義的認識,這需要學校平時加強教育和指導。
讓學生知道“社會實踐的目的和意義在于增長知識才干和服務社會”是學校的職責所在。此外,對于“新聞是什么,什么樣的活動才有必要報道”方面的知識也有必要向學生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