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diào)查
猴子的“非法運輸”讓耍猴藝人遭遇尷尬“猴案”官司中猴戲藝人雖然被判無罪,但他們的生存現(xiàn)狀依然不容樂觀
53歲的鮑灣村村民鮑風山也來了,但他沒帶猴:“現(xiàn)在養(yǎng)的幾只猴都比不上在東北被打死的那只‘丹丹’(本報曾追蹤報道過)”。
2014年7月,鮑風山等四名猴戲藝人在黑龍江牡丹江市街頭表演時,因沒有“野生動物運輸證”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23日,黑龍江東京城林區(qū)法院判決認定,鮑風山等4人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由于情節(jié)較輕,決定不予以刑事處罰。
2015年1月20日上午10時,黑龍江林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在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鮑風山、鮑慶山、田軍安、蘇國印在未憑馴養(yǎng)繁殖許可證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運輸證明的情況下,將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獼猴從河南省新野縣攜帶至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違犯了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但四名上訴人利用農(nóng)閑時間異地進行猴戲表演營利謀生,客觀上需要長途運輸獼猴,在運輸、表演過程中,并未對攜帶的獼猴造成傷害,故四名上訴人的行為可不認為是犯罪。
鮑風山一提起2014年在東北的那場官司就直搖頭:“現(xiàn)在雖然判決我們無罪,但我們的賠償一分都沒拿到,關押我們54天,關押猴子75天,請律師及來往差旅費每人花費大約8000多元,找誰說理呢?”
自從出了2014年那事兒之后,鮑風山獨自前往浙江、義烏等地,不到三個月時間,他靠耍猴掙了一萬多元錢,除了還賬之外,他還想再買只訓練有素的好猴。他說,“猴案”之后,他們猴戲藝人的生存空間是在漸漸變寬,生意也比以往要好些了。
張俊然稱,新野猴戲,俗稱“耍猴兒”,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2008年1月被南陽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南陽市市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保護項目”。2009年5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二批河南省省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項目,“興于漢朝,盛行于南北朝,現(xiàn)在卻遭遇尷尬,雖然‘猴案’過后猴戲藝人被判無罪,但對猴子的‘非法運輸’仍是懸在我們頭上的一把利劍”,張俊然說。
困境
猴戲面臨“后繼無人”
猴戲藝人不約而同地拒絕自己的下一代再從事耍猴行當
參加完擺臺賽,王中緒并未急著回家,他要拐到鄰近的師傅張志九家看看。從小就跟著張志九學猴戲的王中緒對師傅現(xiàn)在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又無能為力。
張志九的兒子2013年在新野建筑工地上打工時從架上掉下來摔成植物人,雖經(jīng)四處求醫(yī),現(xiàn)在仍生活不能自理,媳婦留下兩個小孫子外出打工,張志九現(xiàn)在只得在家替人訓猴為生:“按訓練科目收費,一個立正、敬禮,一千元,難度大的騎自行車要3000元,像投籃、踩高蹺這些動作都是按項收費,而那些像扇臉、拽耳朵等傳統(tǒng)的街頭表演項目好多都不再教了,一是群眾不太喜歡,二是現(xiàn)在這些代訓的猴子大多以到景區(qū)表演為主。”張志九現(xiàn)在正在代訓的有三只猴子,而去年一年他總共代訓了有七八只猴子。
雖然代訓猴子遠沒有外出耍猴掙錢多,但迫于兒子生活不能自理的壓力,張志九還是選擇了在家訓猴。張志九對訓猴情有獨鐘,可他卻拒絕教兒子耍猴,妻子有時也會埋怨他幾句,每當此時,張志九都會狠狠地訓斥妻子:“知道啥?打死也不能讓孩再干這耍猴營生了。”
張志九的“不允許子承父業(yè)”并非孤例:“吃苦受罪,處處遭人白眼,低三下四,特別是2014年鮑風山他們四個的‘猴案’風波之后,猴戲藝人便不約而同地拒絕自己的下一代再從事耍猴行當,這也使得新野猴戲這種傳承了數(shù)代的猴戲技藝‘后繼無人’,所以我們要大張旗鼓地搞猴王爭霸賽,讓耍猴人揚眉吐氣,讓猴戲技藝傳播四方”,張俊然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