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退出】
保障性商品房可以轉讓嗎?
權屬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
住上保障性商品房后,購房人若想對其進行轉讓,也是有“門檻”的。
《管理辦法》指出,保障性商品房權屬登記之日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性商品房的,應當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按原價格并考慮折舊等因素進行回購,也可以指定機構進行回購。
保障性商品房權屬登記之日起滿5年后,購房人如需上市轉讓的,應當按原購房價與屆時房屋市場指導價的差價的一定比例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此比例原則上為先前購房時55%的優(yōu)惠比例。據(jù)了解,相關回購及上市轉讓實施細則還將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國土房產、財政部門另行制定出臺。
據(jù)悉,上述回購款應當先扣除房屋產生的水、電、氣、通信、有線、物業(yè)、維修金等相關欠費,并在權屬人騰退房屋交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接收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撥付。
需要提醒的是,申請家庭成員已取得保障性商品房后如需購買、繼承或受贈其他住房的,應當先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房的,市國土房產部門不予辦理其他住房的購房合同備案或權屬登記手續(xù)。
【房源使用】
使用保障性商品房,哪些行為違規(guī)?
不得用于出租、經(jīng)營、違規(guī)轉讓
買了保障性商品房后,就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嗎?答案是否定的,在使用當中,住戶仍要遵守一些基本規(guī)則。
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繼續(xù)延續(xù)了申請家庭誠信檔案制度。在這一制度下,將軟性和動態(tài)地管理申購家庭從申購到入住直至退出的全過程。《管理辦法》列舉了三類不誠信行為,不同行為除了將受到不同處罰之外,都將在申請家庭信用檔案中予以記載。需要提醒的是,申請家庭信用檔案中有不誠信記載且情節(jié)嚴重的,申請家庭5年內不得再申請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三類不誠信行為及其相應的處罰分別是:申請家庭申請保障性商品房時,不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住房等情況的,取消其申請資格;申請家庭將購買的保障性商品房用于出租、經(jīng)營、違規(guī)轉讓,改變房屋用途,擅自裝修、損毀、破壞、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應當退出保障性商品房而未退出的,自應當退出之日起向市住房保障管理機構繳交市場租金。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以給予一定期限的過渡期;過渡期滿仍拒不退出的,依法申請強制執(zhí)行。
【小貼士】
什么是保障性商品房?
保障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優(yōu)惠,限定戶型、面積和銷售價格,向本市無住房家庭,以出售方式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保障性商品房的戶型面積標準?
保障性商品房以小戶型、統(tǒng)一裝修、經(jīng)濟實用為原則,滿足住戶的基本住房需求。新建或配建的保障性商品房的建筑面積控制標準為: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面向高層次人才的建筑面積控制標準可以適當上調,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
哪些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共同申請,哪些家庭成員可以共同申請?
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的,可以共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