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2月1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文 陶小莫/圖) 熱戀時,她和家人借給男友56萬元;分手時,前男友翻臉不認賬。無奈之下,她只好將前男友告上法庭。
近日,思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這場戀人之間的借款官司。法庭上,這對昔日情侶各執(zhí)一詞,女方說自己一共借了56萬元,但男方卻只承認借了26萬元,還說其中14萬元花在了女友身上。
熱戀期間女友借給男友56萬元
他們曾經(jīng)是一對戀人。28歲的菲菲(化名)說,她和陳先生一共交往了9個月。
菲菲起訴稱,雙方交往此期間,陳先生向她及其親友借走了56萬元,包括她的父母、親友。但是,陳先生借錢之后,一筆都沒還過。
戀愛時雙方感情很好,因此,剛開始這些借款都沒有寫借條。不過,分手之時,菲菲提出要把賬算清楚,堅持讓男友寫借條。
于是,在菲菲的堅持下,陳先生簽下了《借款協(xié)議》,承認他欠菲菲及親友56萬元。然而,陳先生遲遲不肯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