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凌晨,海滄新垵一處大排檔外,一伙年輕男子剛喝完酒,勾肩搭背走到外面。這伙人流里流氣,一路打罵嬉笑,一會踢路邊的廣告牌,一會又對著路邊停放的面包車下腳?!澳銈兏蓡幔俊痹谂赃叧月槔睜C的面包車司機和朋友見狀,丟下手里筷子,上前想理論?!疤吡嗽趺戳耍俊北毁|(zhì)問后肇事那方并無悔意。雙方迅速從口角升級成械斗,石頭、麻辣燙攤子的座椅飛來飛去。
就在雙方纏斗時,又有人趕來“增援”踢車一方的人,提著砍刀一路追砍。最終,面包車司機被砍倒在地,送醫(yī)搶救無效身亡。事后,警方很快將嫌疑人抓獲,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之前一起聚眾斗毆案,他們也是始作俑者。
窮兇極惡 只為“面子”
吳某,1991年出生,云南人;馮某,1993出生,貴州人。他們都無業(yè),長期以來在海滄新垵、新陽一帶混跡。2012年8月27日,嫌疑人馮某和團伙中的另一人陳某在新陽一家旱冰場滑冰,無意中與滑冰的小張發(fā)生了碰撞。本是說句“對不起”就能過去的小事兒,卻又被他們迅速升級為械斗。
小張見勢不妙,想騎摩托車逃跑,誰知道,馮某卻一路帶著砍刀,將小張和朋友追上之后,拖倒在地,一陣猛砍。最后,小張3人受傷送醫(yī)。對于這兩起案件的動機,這伙人竟稱因為覺得自己不被尊重,“面子”上過不去。
經(jīng)調(diào)查,法院近日對該團伙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吳某因故意傷害罪和聚眾斗毆罪等,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馮某因故意傷害罪和聚眾斗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團伙其他成員,也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