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人大合議庭開審村民小組長貪污案,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
●涉嫌貪污的村民組長說,作案是因為“貪”,“貪”是因為“缺錢”
臺海網(wǎng)12月1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付臻 文/圖) 一個村民小組長,是如何在征地拆遷中貪污的?村民們的利益,是如何一步步被損害的?一份又一份虛假的補償款是如何制造出來的?
昨天下午3點,海滄法院7人大合議庭開庭審理海滄街道某村第七小組組長林某青及其同伙涉嫌貪污罪一案。法庭之上,在檢察官和大合議庭的輪番詢問下,被告人還原了自己貪污的真相。
因案件涉及村民集體利益,受到各界關注,對農(nóng)村治理也有警示意義,此次庭審由海滄法院院長傅遠平擔任審判長,這也是全省首次由院長擔任“大合議庭”審判長。
當庭悔過 開庭就認罪 還說自己貪
“我有錯,我有罪!起訴書指控的都是事實,我自愿認罪!”一開庭,被告人林某青就當庭表示認罪。












